《收租院》

1966年初,北京电视台(即中央电视台)决定拍摄电视纪录片报道收租院,在赴四川当地的拍摄中剧组人员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和感染,决定由单纯的报道改拍成一部艺术作品,这部30分钟的电视纪录片《收租院》便诞生了。纪录片以浓厚的感情和文学色彩把泥塑作品与史料和当事人的讲述结合起来,产生了深刻、深动的艺术效果。《收租院》作为电视纪录片的影响大大超出了电视屏幕,首次拓展了纪录片的影响范围。1996年4月,文化部将其扩制成电影拷贝,在电影系统发行、放映。解说词也被编入中学语文课本。这是中国早期电视纪录片的影响超越电视传播范围,广为社会服务的突出例证。电视片《收租院》是中国纪录片风格样式的积极创新和大胆探索。“文学型”纪录片的形成和运用以文学性见长的散文体,是从《收租院》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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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v.cntv.cn/videoset/C29758